广西北海学校女出纳为求子贪污90余万元受审
02.04.2016 18:41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娟今年已经38岁,2005年至2013年在广西北海某学校担任出纳一职。2013年5月,她到南宁去做试管婴儿,每次费用高达八万。
为支付巨额的花销,张某娟不惜铤而走险,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09年至2013年间,张某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提现等方法,将其经手收取和保管的学生住宿费、老师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款项共计人民币90多万元据为已有。之后就辞了学校出纳工作。
2015年,张某娟多次去长沙旅游,最后一次去长沙后一直停留在该地。同年7月6日,张某娟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张某娟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所得赃款均未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娟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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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