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揭牌成立

25.12.2015  13:03





      12月24日,广西玉林市博白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揭牌成立。博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鹏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永志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梓伦,戒毒所所长苏兴勇,县禁毒办主任朱斌,县禁毒大队全体成员以及县司法局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揭牌仪式。

      据了解,该戒毒(康复)中心设有中心工作室、戒毒人员谈话室、戒毒心理咨询室、禁毒宣传教育橱窗等,并制定悬挂各项相应制度,配备3名专职员工,抽调各成员单位的数名职工协助,负责吸毒人员管理,包括制定康复计划、帮助心理矫正、帮扶就业。

      李永志指出,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的建成,能有效减少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是吸毒人员走上自食其力道路的平台,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刘鹏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紧密配合做好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三是要强力开展堵源截流工作,切断一切毒品来源渠道。四是要继续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五是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专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黄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