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又有3名厅官因涉嫌受贿被“双开”

02.12.2014  11:41

摘要提示:   中新网南宁12月1日电 (钟建珊)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网1日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名厅级官员因收受贿赂等行为被双开,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

   中新网南宁12月1日电 (钟建珊)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网1日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名厅级官员因收受贿赂等行为被“双开”,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黄德意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黄德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张鸿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张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仲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包养情妇。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陈仲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黄德意,男,1964年10月生,壮族,籍贯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局会计、所长,乡政府副乡长,工商局副局长、局长,镇党委书记,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河池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接待办主任,中共凤山县委副书记、凤山人民政府县长、凤山县委书记,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张鸿,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广西钦州人,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14年6月,正式担任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上任至今不到半年。

  陈仲怀,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广西贵港市人,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96年任广西测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9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0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2014年0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