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广西启动“四类”不安全食品整治行动
本报广西讯 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传来消息,该局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市场销售的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辣条、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等为主的“五毛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以下统称“四类”不安全食品),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整治行动的具体措施有四: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全面检查农村集贸市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摊贩、食品店(小卖部)有无销售“四类”不安全食品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四类”不安全食品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查封下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对问题食品追根溯源。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食品,追查其来源和渠道,调查摸底加工制作 “黑窝点”和中间供应商的具体单位、个人和地址。三是组织联合查处“黑窝点”。发挥本部门监管职能“环节合一”和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的职能优势,开展跨环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行动。四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打击生产经营“四类”不安全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整治行动还强调各地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严查重打的高压态势,做到深挖彻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大案要案的线索排查和查办力度。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李舒雯 梁芹 侯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