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务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正式公布

09.10.2015  08:09

2015年9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区直政府部门(第二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桂政发[2015]47号)。

根据公布的商务厅权力清单, 广西 商务厅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65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32项,共性类权力事项11项;根据公布的商务厅责任清单,广西商务厅主要职责19项,具体工作事项  101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1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项。

下一步,广西商务厅将进一步完善两张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推动权力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