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节约利用迈上新台阶

09.02.2015  21:06
    2014年广西开展了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出台了有效管用的节地政策措施,国土资源节约利用迈上了新台阶。
    一是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印发了《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实施意见》、《关于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在全区相继开展了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调查工作、征而未供土地清理整治工作、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清理整治,全区各地盘活存量用地1.71万公顷。严格落实用地预审论证制度,年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26个项目的用地规模进行预审论证,共核减用地规模2451亩,核减比例达10%。
    二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落实监测监管系统预警督办机制,建立开发利用季度通报制度,促进各地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成了32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组织开展21个市(县)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加强地价业务基础建设和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完成矿区整合任务。推进完成2010年、2011年度中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后续工作,积极推进南丹大厂锡多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和督查指导,基本完成年度69个矿区整合任务。全区有效勘查许可证965个,同比减少21%;有效采矿许可证2287个,同比减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