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助力智造型企业“走出去”

20.07.2016  21:08

  近日,中国和波兰签署了《中波税收协议》。随后,广西柳工集团董事长曾光安应邀在中波经贸合作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在演讲中他显得激动而底气十足。因为有了税收协定,相关税收保护的条款,即刻就列入了该公司与波兰国家研发中心刚刚签署的共建柳工欧洲研发中心协议中。   
  据了解,作为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老牌国有企业,柳工集团是中国在波兰及中东欧投资额度最高、规模最大的企业。同时,柳工集团在“一带一路”线上65个国家及各地区完成总部布局,并在“一带一路”区域内63个国家中发展了业务,目前海外业务占公司收入的1/3,是行业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企业之一。 

  “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技术全球化,越是全球化,技术竞争越激烈。”曾光安对此深有体会。他表示,“走出去”企业自主创新需要注重核心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品通常需要较多的前期投入,在这条破茧成蝶的创新道路上,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机关的贴心服务,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据介绍,广西国税局一直致力于完善税收服务机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2015年,柳工集团共获得减免税优惠约3.7亿元。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柳工集团已实现抵扣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进项税额126万元。 
  同样在广西柳州市,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2015年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4.69亿元。得益于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今,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首家年产销突破200万辆的车企,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整车出口,多个车型先后在美国通用公司埃及和印度工厂生产并实现知识产权输出。   
  近年来,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广西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商务厅、海关和外汇管理局等单位,汇编了《国内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国际税收协定相关知识》和《主要投资对象国税制概况》等材料,免费提供“走出去”企业。截至2016年5月,广西企业在境外有实质性投资的企业户数为89户,涉及区内投资实体76户,投资涉及北美洲、大洋洲、亚洲和非洲等20个国家,境外投资总额达94亿元。    
  广西国税局还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开通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为“走出去”企业解决境外税务纠纷,2010年以来,共为企业解决境外税务纠纷20余起,涉税金额3.7亿元;启动无纸化出口退税办理,近10年来累计办理出口退税340.3亿元;在构建“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17亿元,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4.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