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部门公布135户走逃、失踪纳税户

15.12.2016  06:38

广西地方税务局
欠   税   公   告

2016年 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各地截至2016年11月30日,将广西南宁桂攀纸业有限公司等135户走逃、失踪纳税户以及其他经地税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形成的欠缴地方税收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清单见附件。

附件: 《广西地方税务局走逃、失踪纳税户欠税公告清单》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2日

【 编辑:廖志荣  作者:广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