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到玉林调研

03.04.2015  17:25

  3月3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率《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组到玉林市开展调研,就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搜集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朝辉,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少明,副市长莫荣新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覃瑞祥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高度肯定。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覃瑞祥指出,按照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安排,“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分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每一阶段为期两年,目的是通过8年乃至更长时间持续不断的努力,使全区乡村面貌发生明显的、全面的、稳定的、不可逆的根本改变。他强调,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需要建立健全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因此,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成了今年自治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目的是为美丽乡村活动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活动的开展,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讲究卫生的文明意识,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

 

(记者 刘理桂)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