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投用

05.07.2016  11:25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陈芊洁  记者尹海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互联网”模式,研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于6月底投入使用,对在全区范围内登记的5000多家施工企业实现绿、黄、红三色自动评分全覆盖,帮助住建主管部门监督和提醒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所谓绿、黄、红三色监管,即系统会自动把企业按绿、黄、红三种颜色来进行分类,绿、黄、红三种颜色分别对应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结果。

  其中,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80分(含)以上,则为“合格”等级,视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成为绿色监管企业。列入绿色监管的企业,在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评优评先活动时,相关部门予以优先考虑。当该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企业可当场办理延期手续,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实时联动。

  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时,则是“基本合格”等级,企业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黄色监管企业。实施动态检查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需立即对该等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放《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合格”等级的,解除黄色监管并转为绿色监管。

  若是在动态检查中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等级后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等级的,企业则被定为“不合格”等级,且被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被列为红色监管企业。自治区住建厅将对该等级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并限期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将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日至15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直至复查达到“合格”等级方可解除红色监管。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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