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家庭户规模变化及其影响分析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最重要的生活依托和“微”社会环境,家庭在社会中发挥着诸多重要的功能。人口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分析表明,现代家庭功能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家庭的生育功能、经济功能、情感功能依然存在,家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广西家庭户主要特征
广西家庭户规模具有家庭户规模扩大、2-4口之家成为社会主流、二代户比例高、一人户比例下降等几个特征。
(一)家庭户规模扩大
2015年平均每个家庭户平均人数为3.5人,比2010年增加0.2人。从图一可以看出,建国后到计划生育实施前,广西家庭户规模不断上升,到1980年,广西家庭户规模达到5.2人。1980年以后,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出生率下降,广西家庭户规模不断减少,到2010年,广西家庭户规模下降到3.3人,比1980年减少1.9人,但是到2015年,由于城镇化的推进,广西家庭户规模有所上升,为3.5人,比2010年增加0.2人。
(二)2-4口之家成为社会主流
2015年,广西二人户、三人户、四人户所占比例高,占到家庭总户数的62.4%,其中三人户比例最高,占总户数的22.7%。两口之家到四口之家已经成为了社会主流。一人户的比例为12.6%,比2010年减低了1.8个百分点,五人户占比为12.7%,比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六人及以上户的比例为12.3%,比2010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在一人户、二人户这样的小家庭占比减少的同时,五人及五人以上的大家庭比2010年有所提高。
表1 广西家庭户规模比较 | ||||
户型 | 1990年 | 2000年 | 2010年 | 2015年 |
合计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一人户 | 6.5 | 10.1 | 14.4 | 12.6 |
二人户 | 8.1 | 13.8 | 20.1 | 18.7 |
三人户 | 14.5 | 21.7 | 22.9 | 22.7 |
四人户 | 20.3 | 23.4 | 20.2 | 21.0 |
五人户 | 19.9 | 17.5 | 12.4 | 12.7 |
六人户及以上 | 30.7 | 13.5 | 9.9 | 12.3 |
( 三)二代户占比最高
表2 广西家庭户世代构成比较 | ||||
户型 | 1990年 | 2000年 | 2010年 | 2015年 |
总计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一代户 | 10.0 | 20.3 | 29.8 | 26.1 |
二代户 | 65.0 | 60.2 | 50.8 | 49.8 |
三代户 | 24.0 | 18.8 | 18.6 | 23.0 |
四代户及以上 | 1.0 | 0.7 | 0.8 | 1.0 |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二代户在家庭户中一直都占有主导地位,但是二代户所占比例呈现下降的趋势,二代户占比由1990年的65.0%,逐步下降到2015年的49.8%。一代户比例从1990年的10.0%上升到2010年的29.8%,但到了2015年下降到26.1%,比2010年下降3.7个百分点。三代户、四代及以上的户所占比例分别比2010年提高4.4和0.2个百分点,说明多代同堂的家庭户占比上升。
(四)一人户比重有所下降
1. 一人户比重下降。 一人户是家庭中只有一口人的家庭户。2015年广西一人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为12.6%,比2010年降低了1.8个百分点。
2. 男性一人户比重高于女性一人户。 男性一人户(家庭中只有一个男性人口)的比重为58.5%,女性一人户(家庭中只有一个女人口)的比重为41.5%,男性一人户比重高于女性一人户比重。在一人户中,64岁以下一人户男性明显多余女性,但是65岁以上一人户中,女性多于男性,主要原因一是女性平均寿命比男性要高,二是女性特别是老年女性受“从一而终”、“再嫁不仁”等传统思想束缚,往往对再婚望而却步,加之高龄男性首选健康、低龄的老年妇女再婚,造成了年龄偏大或者身体需要别人照顾的老年女性再婚成功率低,致使老年女性一人户比重高于男性。
3.60 岁以上老年户一人户比例高。 从一人户年龄构成看,14岁以下一人户占全部一人户的5.3%,比2010年减少2.1个百分点,14岁以下一人户多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65岁以上一人户占全部一人户的37.4%,其中65岁以上一人户占29.2%,老年一人户的占一人户比例高。
表3 2015年广西一人户年龄构成 | |||
年龄组 | 所占比例 | 男 | 女 |
总计 | 100 | 58.5 | 41.5 |
14岁及以下 | 5.5 | 3.3 | 2.2 |
15-19岁 | 2.4 | 1.6 | 0.9 |
20-24岁 | 4.1 | 2.4 | 1.7 |
25-29岁 | 7.4 | 4.6 | 2.8 |
30-34岁 | 6.6 | 4.4 | 2.2 |
35-39岁 | 6.2 | 4.2 | 2.0 |
40-44岁 | 6.9 | 4.8 | 2.1 |
45-49岁 | 8.6 | 5.6 | 3.0 |
50-54岁 | 8.1 | 5.1 | 3.0 |
55-59岁 | 6.7 | 4.3 | 2.4 |
60-64岁 | 8.2 | 4.9 | 3.3 |
65岁以上 | 29.2 | 13.2 | 16.0 |
二、家庭户规模变化分析
(一)城镇化的发展加速了家庭的割裂和重组
城镇化是指伴随着工业化过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活动中农业活动的比重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上升的过程。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大量人口从农村地区转移到了城市,并逐渐成为城镇人口。
中国传统农村地区的家庭是多代居住聚居式的大家庭,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流动加快,很多年轻的农村人口到城市闯荡,而年纪较大的父母受限于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依旧在农村地区工作和生活,原有的家庭被割裂为两个或者多个家庭,家庭户规模由此变小。农村地区的年轻人来到城市之后,重新组建家庭,结婚生子,由于城市很多夫妻双方都需要工作,无暇照看小孩,农村地区的父母就到城市照看小孩,或者父母年迈后,也随子女来城市养老,原来割裂的家庭又合在一起,家庭户规模由此变大。因此,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初期,家庭户规模会迅速下降,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地区被割裂的家庭又重新组合,家庭户规模又会增加。广西从1980年到2010年家庭户规模一直减少,一则由于生育下降,另外和城镇化过程家庭割裂,但是到2015年家庭户规模略有上升,和家庭的重组有重要关系。
(二)流动人口无法完全融入城市让原有家庭割裂两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更多的人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些人相当一部分外出务工,成为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对活跃经济、提高自身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流动变迁给他们的家庭关系带来影响和冲击。
2015年11月1日0时登记的自治区内流动(不含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占调查登记常住人口的14.4%;自治区外流入占调查登记常住人口的2.3%;流出自治区外占调查登记户籍人口的10.4%,其中89.1%的人口流向广东;流动人口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
广西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较低,社会保障低,当他们从农村地区流入城市并在城市生活一段时间后,有融入城市的想法,但住房、教育、养老等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孩子只能在老家读书,老人只能在乡村生活,一个家被分割在两处,造成了“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现象。
(三)计划生育加速了家庭小型化的速度
中国自从1980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实施后,出生率大幅下降,出生率由1980年的25.2‰下降到2015年的14‰左右,很多家庭由传统的多代聚居的大家庭逐步变成标准的两代三口之家,户规模相应降低。由于生育率的下降和人口流动的加速等方面原因,大家族式的聚居生活的方式逐渐由被小家庭式的家庭取代有其必然性,但是计划生育的实施,加速了家庭小型化的速度。然而,随着“单独二孩”和“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水平会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家庭户规模。
(四)生育观念的改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的结构
中国传统观念里有“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思想,但是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进,在直接降低生育水平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生育观念,“优生优育”的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培养孩子不再是“多一双筷子”那么简单,更多讲究“德智体”全面发展,父母也不希望子女输在起跑线上,培养孩子的人力和金钱成本大大提高,普通家庭已无力培养更多的小孩,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生二孩的原因,造就了很多“四二一”的家庭模式。生育思想的改变,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家庭结构。
三、家庭户户规模变化对广西的影响
(一)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养老功能
家庭户规模2015年比2010年略有上升,但和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广西户规模总体有较大的下降。传统的家庭是家族式的聚居,有血缘亲戚关系的家族都住在一起或者住得不远,相互照应较多,家庭养老能力强。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增强,很多新生代农民选择外出,家庭户规模减小,能够相互照应的亲戚相应减少,同时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家庭本身养老和抗风险能力减弱。尤其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多年,易出现“421”的家庭模式,此种家庭一对夫妇上面有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养老压力巨大。
(二)农村地区家庭“空心化”
农村地区很多青壮年外出打工,且男性多于女性,由于他们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往往是家里最精壮的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或者是夫妻双方外出务工),妻子、子女、父母还留在老家,成为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家庭核心劳动力的外出,造成了家庭的“空心化”。
(三)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
2015年广西一人户占家庭户的比例为12.6%,而家庭户中14岁以下的儿童占一人户的比例为5.5%,这些儿童就是通常说的留守儿童。广西外出务工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夫妻双方一同外出,因经济和工作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一部分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或无人监护,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
(四)独居老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养老问题值得担忧。
随着老龄化的加重,广西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提高,2015年广西60岁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4.8%,老龄化日益严重。60岁以上一人户独居老人占一人户的比例为37.4%,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户占总家庭户的4.7%,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其中乡村地区的独居老人占独居老人的66.9%。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由于丧偶、子女外出、终生未婚等原因,他们独自居住。无论是城市独居老人,还是农村独居老人,生活上都无人照顾,尤其是农村老人几乎没什么文体活动,精神上相对空虚,缺少慰藉,加之广西52.4%的老人依靠家庭进行养老,对于独居老人,他们身心健康和养老问题值得担忧。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社会养老体系,走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家庭养老依旧是广西养老的主要方式,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重和家庭的小型化,家庭的养老负担加重,单靠家庭养老又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要解决养老问题,必须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路子。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近年来,广西养老保障体系在逐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对于农村人口,养老保险还未全覆盖,且保险水平低,满足不了养老保障的需求。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养老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金水平。另一方面,要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要弘扬全社会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强化敬老的道德建设,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引导流动人口市民化
对于农村到城市务工人员,他们有留在城市的意愿,但是他们受制于住房、教育等,无法真正的市民化,家庭也由此分割两处。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同时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让他们进得了城,站得住脚,安得了家,孩子教育和老人的医疗养老等问题可以解决。
(三)四位一体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教育对他们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四位一体的教育格局。一是政府要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同城待遇”,解决随迁子女求学升学问题,让孩子能在父母身边上学;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学校或集中县城读书,让留守儿童在寄宿学校读书;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就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减少留守儿童。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留守儿童乐观积极,自立自强。三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让父母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父母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和子女交进行感情交流,多回家看小孩,寒暑假让小孩和父母住在一起,以弥补家长不在身边造成的不利影响。四是加强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留守儿童相当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学校,学校要多倾听他们的心声,加强人格、性格教育,对留守儿童日常生活习惯多加指导,培养他们独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关心帮助独居老人
独居老人由于年级大,身体往往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加之长期独自居住,难免会产生空虚、寂寞、焦虑、忧郁等负面情绪。对于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尽量引导子女和父母一起居住,照顾父母的起居,让父母感受到温暖。对于无子女的独居老人,政府要多关心,尽可能安排他们到就近的养老机构进行养老,组织医疗力量定期检查身体,节假日进行慰问活动,组织志愿者定期对他们进行服务,同时多组织相关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