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山区法官为办案每日学“土话”

04.05.2015  10:31

   中新网南宁5月3日电 (张磊 林浩)“我们是县里唯一一个山区法庭,群众惯用本地土语交流,很多人连普通话也听不懂,为把案子办好,我们的青年法官就像以往学英语一样,采取“每日一句”的办法学土语,并制作了台账和学习本,把学习的方法、常用例句、文明用语等都记录下来,现在,我们有的法官已经可以说6种土话了。”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思陇法庭庭长覃韵宏笑着说。

  思陇法庭是宾阳县管辖辖区面积最大的法庭,为方便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诉讼,于2012年8月挂牌建立。覃韵宏介绍,法庭管辖范围内居住着近20个民族,各种‘土话’很多,有的村庄甚至相距不到一公里村民讲的话都不同,他们世代居住在此,与外界联系很少,有的人连宾阳本地方言都不懂。

  作为思陇法庭的首任庭长,覃韵宏表示,在办案过程中,许多只会说和听‘土话’的当事人,根本不愿意跟讲普通话的法官交流,由于语言障碍,法庭刚成立时常常出现“冷场”的局面,开庭办案异常艰难。

  为了改变着这个现状,思陇法庭法官把学习“土话”作为了每日必修课,活学活用,努力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现在我们庭的法官基本上都能与当地老百姓用“土话”交流了,没有了语言隔阂,我们开展工作也就事半功倍了”覃韵宏说。

  对于法官的“改变”,刚刚到思陇法庭打官司的韦某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自己只会说思陇镇本地土话,听不懂普通话,本以为法官不是思陇镇本地人,一直担心法庭听不懂我的真正想法和要求,没办法解决问题。可是接触后,没想到他们尽能用‘土话’开庭,之前的担忧看来是多余了!

  据介绍,2014年以来,思陇法庭受理案件148件,结案143件,其中八成案件是利用当地“土话”开庭审理的,受到了辖区群众的赞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不久前,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就该庭使用民族语言开展便民诉讼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法官学习“土话”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节省了老百姓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了“小纠纷不出门,大纠纷不出村屯”,这种做法可以在广西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试行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