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局服务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13.05.2016  09:45

4月以来,广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台胞、台商、台属的合法权益,服务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与台资企业的座谈和走访活动。 深入台资企业,开展走访和座谈活动,详细了解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听取台商对于工商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工商局廖斌副局长带领机关相关处室和南宁市工商局分管局领导,前往南宁市台商协会,与南宁市台商协会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并来到南宁富士康产业园进行走访,实地了解台资企业在经营中的所需所虑所想,结合当前开展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内容,为台商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台商协会传导联动效应,让更多的台商了解改革新政,让更多台资企业切身感受到改革为他们市场准入所带来的便利。

二是切实解决台资企业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 在了解台资企业开办的钻石商业广场出现部分商户办照难的问题后,广西工商局立即要求南宁市工商局将其作为专案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开辟绿色通道”,指导商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横县工商质监局根据台资企业横县桔扬茶业有限公司反映产品检验周期过长的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质监职能整合优势,积极协调技术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帮助台资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是扎实做好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 各级工商局对台湾居民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建立一站式便捷窗口,充分发挥登记职能“提前介入”的优势,通过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新举措,为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梧州市工商局针对办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政策性强,在经营范围、经营形式上有一定程度的限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较为特殊这一实际情况,为确保台湾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并及时做好登记文书的印制工作,确保所有登记窗口能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常受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申请。工商部门的扶持政策和优质服务得到了台商们的一致拥护和支持。

四是出台法律新规有效降低台资企业成本。 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环节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有效地降低了台资企业的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