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维护市场秩序

10.03.2015  00:46

广西新闻网 南宁3月9日讯(记者韩倩)3月9日下午,自治区工商局举行广西工商系统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广西工商系统2014年及今年第一季度部分重点和亮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去年依托12315网络受理消费者诉求超12万件

据介绍,2014年广西工商系统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23368件,其中,咨询112168件,投诉9015件,处理率9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6.98万元;举报2185件,处理率95.56%。其中受理互联网投诉举报案件402件,处理率100%。

2014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消委会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新《消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普法工作,宣传新《消法》的新规定和消费维权工作新举措。据统计,全区工商机关设立消费维权宣传点3983个,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22559人次,印发宣传手册108.9万份,与《中消报》联合编印新《消法》宣传海报4万张,编辑各类墙报、板报、专栏903期,各类媒体宣传报道730多篇。

同时,开展“三下乡”活动。一是送戏下乡,与广西演艺集团合作,编创了一台以宣传新《消法》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全区共演出21场次,约5万农村群众观看。二是送课下乡,全区开设消费大讲堂102场次,参加的群众近1万人;三是送法下乡,编印《新<消法>亮点解读及消费维权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消费教育手册》、《12315工作手册》等普法资料8000册,下发到各级工商机关和“一会两站”,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据悉,2014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消委会狠抓“三个建设”:一是狠抓12315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区共投入近300万元,建设50个12315文明窗口示范点,统一全区12315机构名称和标识,简化便民流程,配置便民设施,进一步优化12315服务环境,使消费维权更加便民高效。二是狠抓消费教育基地示范点建设。下拨202万元专项经费,建立消费教育示范点101个,并针对基层执法人员、经营者和学生、老人、农民消费者等五个不同群体的需求,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教案、课件,发放到示范点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三是狠抓县级工商巡回教学队伍建设。以宁明、田阳县工商局为试点,整合师资力量,建立县级巡回教学队伍,探索建立消费教育巡回教学机制,为消费维权队伍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教育引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会上,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全区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围绕的重点领域及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调查等方式,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网店1375家,责令整改网店34个,查处违法案件27件。重点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涉嫌不合格药肥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出已销售涉案药肥342.1吨,封存2.05吨,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对电商企业落实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共约谈电商企业1879户次,有效地净化了网络购物环境。

开展“合同监管行动”。针对电信业“霸王条款”问题突出的情况,2014年10月,区工商局召开广西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约谈会议,对目前电信业普遍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共性问题集中点评。  会后,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向工商机关提交了整改报告,主动提请总公司修改格式条款。2014年,全区工商系统检查企业格式合同28000余份,约谈企业578家,作出行政指导1000余次,纠正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2410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533件。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2014年,全区工商系统在重点农时开展“春耕、夏播、秋冬种”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2300个次,检查农资市场2303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712件,案值1483.21万元,查没不合格劣质化肥136.97吨,取缔无照和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资676户,受理农民消费者申诉67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65万元。

开展“不合格插头插座”整治行动。针对媒体曝光我区市场上非国标电源插头插座屡禁不绝的情况,以超市、建材市场、五金店为重点清查整治场所,组织开展全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不合格插头插座8260个,召回、下架、退市非国标标插头插座23937个。

开展“关爱儿童消费维权”行动。全区工商机关共检查儿童用品经营者15264家,抽查儿童服装、玩具、用品103批次,查处违法经营案件43件,查获不合格儿童服装、鞋、用品共596件。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净化商品市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以及针对广西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儿童玩具用品肥料农药、车用成品油和有关服务等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新常态,出台了《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该办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经营者自律,为积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了保证。

截至2014年,全区工商系统对上述五大类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检商品4387个批次,其中合格2788批次,不合格1635批次,合格率为63.55%。查办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339件。抽查肥料农药、电动自行车、车用成品油1292批次,合格1061批次,不合格231批次,合格率为82.12%。查扣、责令召回、下架、退市质量不合格商品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