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红盾护农”助推“美丽广西”建设
2014年3月26日,自治区工商局开展领导干部到工商所担任“第一所长”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图为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在百色田阳那满工商所担任“第一所长”期间走访农资店。
工商人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打假护农知识。
工商执法人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
贵港市港南区工商人员调解瓦塘乡瓜农农资消费纠纷案。
玉林市工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红盾护农”活动。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
2015年,自治区工商局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开展“2015红盾护农”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取得新成效,开创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1 农忙“打假保生产”
农闲“帮扶促生产”
伪劣农资坑农,大家深恶痛绝。
2014年12月2日,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一个经营场所正在销售的化肥进行随机抽样送检,经送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判定该化肥不合格。横县工商局根据事实,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近几年,由于农资生产销售呈现市场化、多样化、隐蔽化、直销化的趋势,一些不法商贩生产经销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农资产品,农户难以分辨,蒙受经济损失。
业内人士介绍,当前,我区农资商品销售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农药方面,主要是黑窝点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以及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等问题;肥料方面,主要是有效成分不足、标识标注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使用虚假的肥料标识任意夸大肥料功能,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农机具方面,主要是劣质零配件的问题。
为严厉打击农资市场的不法行为,自治区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从广西实际出发,今年初制定了《全区工商系统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突出3个重点农时开展“春耕、夏种、秋播”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全区农资市场监管和整治力度。
全区工商部门以肥料、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为重点农资商品,加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力度;以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重点整治三种不法行为:一是以“科技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的行为,清查不合格农资商品的供货商和经销商;二是销售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仿冒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三是销售仿冒国内知名品牌的肥料产品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生产安全。
农忙时节,工商人员进农村、到田间、入农户,进企业、入库房、抽样品,走访农户、做宣传、接诉求,切实维护农资市场良好交易秩序。
农闲时段,各地工商部门送法下乡,深入各个乡镇为农资户举办法规培训班,向农民和农资经营者宣讲假冒伪劣种子危害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在购买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时,记得要先看外包装,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和标准号,如果有证号不全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情况,这个产品就不能购买。购买时还得记着索要购物凭证,避免上当受骗……”同样的话语,工商人员在各地农村对农民群众耐心提醒,指导他们购买货真价实的农资。
由于农村区域广阔,工商执法力量不足,农资市场监管难的问题始终较为突出。
为解决这个难题,广西工商系统在一些县推广“一个机构、一本聘书、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笔经费”的联络站框架,充实和完善了村级红盾护农联络站的建设。县工商局-工商所-红盾护农村级联络站的三级维权网络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农村市场监管体系村村有“岗哨”、户户有“耳目”的目标,延伸了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触角,将农资市场的“事前预防”提升了一大步。
红盾护农联络站的建立,将农资打假维权宣传、普及农资商品基础知识、指导农民群众识假辨假等工作都做到了农民的家门口,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红盾护农保春耕、护夏种、促秋收,工商部门成了大农业的“保护神”。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共检查农资经营户4.215万个次,检查农资市场3120个次,查处农资案件1355件,案值915.33万元,罚没423.63万元,查没不合格劣质化肥132.85吨,取缔无照和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资436户,受理农民消费者申诉81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3万元。同时,2015年全区工商系统完成流通领域4次肥料、农药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共抽查了全区农资市场的肥料1077批次,合格920批次,不合格157批次,合格率85.42%,抽查化肥10728吨,查出不合格化肥1597吨;抽查农药519批次,合格422批次,不合格97批次,合格率81.31%,抽查农药194.5吨,查出不合格农药36.96吨。
2 “放心农资示范店”
贴心护农惠农家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莲塘村村民钟先生来到该市庆丰路一家农资经营店准备购买农药,通过工商巡查人员介绍,得知该农资店是经自治区工商局授牌表彰的“放心农资示范店”,他放心地在店里购买了农药,并说:“在示范店我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今后就认准示范店购买农资了!”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去年,广西工商系统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放心农资工程”,推进“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各级工商部门本着优中选精的原则,严格制定评选标准,积极指导农资经营者健全管理制度、自律经营,2014年共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340余家。示范店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营造了放心、安全的农资商品消费环境。
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对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进行了更详细的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继续开展2015年度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同时,认真梳理2014年度上报的“放心农资示范店”名单,对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放心农资示范店”,取消其资格并收回牌匾。
截至2015年12月中旬,全区各地工商机关共推荐了334家农资店作为2015年度放心农资示范店候选单位,上报了9家农资店申请取消其放心农资示范店资格。
农资经营店经过创建示范店活动,加强了自律意识,自觉做到不购进、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玉林的熊巧明便是其中一家“放心农资示范店”的负责人,他说:“获评‘放心农资示范店’以后,我们把牌匾挂在店里显眼的位置,农民朋友买得放心,我们因为销量增加也卖得更舒心。”
3 送肥下乡到农户
为民解忧乐农家
“太好了,我正为春耕的化肥发愁,工商局的同志就把化肥送到了家门口!”今年3月12日,兴业县蒲塘镇凤文村的村民领到化肥后,高兴之情溢于言表,连声感谢兴业县工商局为他们化解燃眉之急。
兴业县工商局将“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当作分内事,将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3月12日,兴业县工商局联合玉林市红升复合肥料厂,为该局帮扶点兴业县蒲塘镇凤文村的10户困难户赠送了春耕所需的化肥,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同一天在柳江县百朋镇,自治区工商局联合自治区供销社为当地贫困农民群众送化肥。参加活动的广西富满地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当地贫困农民群众无偿赠送“放心”肥料20吨。活动现场,工商执法人员、供销社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了“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整治市场”宣传资料,讲解真假农资辨别方法,受到当地村民热烈欢迎。
送肥下乡活动是广西工商部门“红盾护农保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治区工商局为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整治市场”活动、落实“2015红盾护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区各级工商部门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整治市场”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合同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工作,继续规范主体资格、完善维权网络、化解消费纠纷,让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4 农资监管信息化
服务乡村利农家
在数年的农资监管服务中,广西工商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建起了网络监管体系。
今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体系,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网(外部网http://116.252.222.36:8080)及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网(内部网)录入信息,及时在此平台发布农资市场监管动态、经营主体信息、案件情况等有关信息。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网系统的有效运用,让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农资市场监管融合更紧密,逐步形成了信息共享、上下互通、业务互联、查询方便的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数据库,对工商部门的政策制定、任务发布和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双随机”抽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地工商部门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广西工商部门普遍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