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年度报告”成党委政府决策重要参考

19.03.2015  10:06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梁智俊)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名领导对自治区检察院呈报的《2014年广西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下称“年度报告”)作出批示,认为报告对当前职务犯罪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反腐防腐力度,切实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据了解,自2010年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以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完成并呈报年度报告572件。这些年度报告不仅展示了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还综合运用量化分析、图表分析、实证分析、统计分析等方法直指职务犯罪要害,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0年以来,共有21位自治区级领导、86位市级领导、413位县级领导对“年度报告”作出批示。

  广西检察机关在完成“年度报告”的起草呈报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及时跟踪对策建议落实情况,促进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

  崇左市江州区检察院“年度报告”提出加强预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议后,江州区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钦州市检察院“年度报告”提出的加强预防队伍建设的建议获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贵港市检察院提出预防行贿犯罪的建议后,该市政府发文要求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治区检察院“年度报告”提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区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农机系统职务犯罪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