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符合条件者免笔试

13.10.2015  10:33

  广西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应聘到乡镇 符合条件免笔试

  记者 张若凡

  医改成功的一个标志是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病,这需要有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近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通过落实薪酬收入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措施,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的吸引力

  简化招聘程序,放宽开考比例限制

  《指导意见》提出适当简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程序,并放宽开考比例限制,对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完善激励机制,岗位更有吸引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原在编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考核的新进人员,以及2011~2012年期间参加全区统一医改过渡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在薪酬等待遇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的住房分配等方面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并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此外,选择到基层工作的人才还享受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政策倾斜。原则上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为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到自治区、市级医院培训的机会。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学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1/2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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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有“绿色通道

  《指导意见》规定,“绿色通道”是对具有特定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的公开招聘方式。

  哪些人员可以走“绿色通道”?

  1.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赴各地参加医学院校举办的毕业生双选会时,对当场面试并确定签约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全日制医学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专科)毕业后履行协议到协议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到后,由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责任编辑: 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