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
11.11.2015 12: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2015年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药品经营店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工作。
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简称“红名单”)是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守信诚信的红榜,是恪守诚信、依法经营、杜绝假劣的保健食品经营守信者。为做好全区“红名单”评定工作,自治区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统一标准。规定了的“红名单”评定要求和评定条件,统一各地监管部门评定标准,二是规范评定程序。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向自治区局提交各市“红名单”企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辖区年度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三是严格管理。对“红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一年,一旦发现企业失信行为将撤销其称号,并在辖区媒体公示,并规定被取消“红名单”资格的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纳入“红名单”评定范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1.11.20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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