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恢复征收船舶过闸费 暂按0.6元/总吨·次收取
新华网南宁2月26日电(记者 徐海涛)记者26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恢复船闸收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获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广西将对船舶恢复征收过闸费,所有船舶按照总吨计费,收费标准核定为1元/总吨·次,暂按0.6元/总吨·次收取。
据了解,此次船闸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船舶过闸费将用于船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船闸的改扩建。此前,广西船舶过闸有收费、免费两种方式并存。其中,桂平航运枢纽、贵港航运枢纽以及柳州红花电站船闸实行收费过闸;其他船闸实行免费过闸。2007年,为应对经济危机影响,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广西还推出了船舶免费过闸制度。
广西交通部门表示,近年来,随着西江黄金水道战略的实施,广西内河航运发展迅速,而主要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严重不足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明显,船闸急需增建扩建,但相应的资金筹措、船闸建成后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等问题十分突出。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广西主要通航河流上已建船闸(含升船机)25座,已全部通航。近几年,内河港口吞吐量、水运量、过闸量迅猛增长,截至2014年11月底(2008-2014),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60亿元,内河港口实际通过能力突破亿吨。
据介绍,根据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广西在桂平二线、长洲三线四、贵港二线等项目基础上还计划增建西津二线3000吨级及红花二线2000吨级等共12座船闸,总投资达250亿元,但巨大的建设和管理费用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和项目业主无偿投入已难以为继。
为加强船闸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水运发展,当地有关部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广西船闸收费实施暂行办法》等基础上在全区推出了新的船闸统一收费标准,所有船舶按总吨计费(以《船舶吨位证书》为准),核定为1元/总吨.次,暂按0.6元/总吨.次收取。
广西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目前可以预见的收费船闸共5个,即西江航运干线上的桂平、贵港、长洲、西津、红花船闸。其中,桂平船闸将于2015年3月16日起收费,其他船闸的收费时间则需要待建成之后,通过通航验收和物价局、交通厅等部门的批准,方可收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