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成人高血压患病率近三成 防控需引起足够重视

09.10.2015  12:02

  2015年10月8日是第18个“全国高血压日”,此次的宣传主题是“知晓您的血压”。8日上午,广西卫生计生委在南宁青秀区仙葫广场举办2015年全国高血压日主题宣传进社区活动,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活动现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血压防治专家李健玲副主任医师就高血压预防等知识进行健康宣教,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在场观众的纷纷点赞。她表示,减盐、控油是预防和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一项重要措施。此外,维持适度的健身体力活动、限制食盐摄入(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应少于6克)、多吃蔬菜和水果、控烟限酒等都是预防高血压的有效措施。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高血压患者的自身管理并不到位,有些患者还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对此,李健玲提醒,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规范化服用降压药,不可擅自停药;不盲目相信小广告或伪科学宣传;不能用保健品、保健理疗或食疗替代降压药治疗;必要时需要到专科门诊寻求医生的专业指导,以免贻误病情。

  高血压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也是心脏病、脑卒中、肾脏病发病和死亡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广西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行为方式的改变以及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血压的患病率正逐年上升。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南宁市兴宁区、宾阳县、柳州市柳北区、桂林市秀峰区、钦州市钦北区、桂平市、合浦县、凌云县、罗城县、富川县10个监测点的18岁以上成年人5987人,开展了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发现高血压患病率为27.5%,其中男性为29.6%,女性为26.0%。广西疾病监测点居民死因监测资料分析显示,2013年广西前5位死因依次为脑血管疾病、心脏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死亡率分别为161.31/10万、155.43/10万、133.41/10万、109.51/10万、62.89/10万,而高血压是导致脑血管疾病和心脏病发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可见,预防高血压保障身体健康,刻不容缓。

  据悉,2009年,原卫生部、财政部和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明确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启动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规定:年龄在35岁以上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可到本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进行登记造册,免费纳入慢性病患者管理,每年可免费享受1次的健康检查和不少于4次的面对面随访及健康指导。截至2015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为246万名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档案,2015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累计211万人,规范管理累计142万人,规范管理率67.30%,群众高血压防治知识知晓率、满意率得到大幅提高。

  据广西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管理办公室介绍,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设立了专项资金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列为首批全国4个项目试点省区之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省级技术支持医院及具体承担医院,协同柳州市柳钢医院、柳江县人民医院、武鸣县人民医院、横县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深入各级政府机关、厂矿企业、居民社区及边远乡村,累计项目实施地点多达200余个,人员基本涵盖了城镇、乡村,人员构成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目前已顺利完成筛查人员10万人,从中筛查出高危患者22000余人,初步探明广西地区人口中,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比例22%左右。今后,各项目点将进一步对上述高危人群进行指导综合干预,长期随访,旨在进一步降低广西壮族自治区心血管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实施慢性病防控。(记者 谭育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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