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指定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如果有建议快来提
12.09.2016 12:36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实习生 刘毅) 用电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目前,用电设施检修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却对整改不重视等现象,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9月11日至25日,自治区法制办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截至2014年,广西电力用户数量达到1015万户。目前,有许多因素影响用电安全,如用户不注重用电设施的周期性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后不及时整改,单位和小区的用电设备存在超期间服役等。由于现行法规规章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能源、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的相关管理工作。
此外,电力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中止供电。
发现超期服役用电设备,供电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要作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还要跟踪责令电力用户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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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安全用电管理办法有意见和建议,欢迎来提。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生路1号自治区法制办法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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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71-2823036
编辑:黄竞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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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6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