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授予卢瑞庚等149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
13.10.2015 19:25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0月13日电(张莺、周仕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13日发布消息称,为了表彰广西教师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取得的特殊贡献,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卢瑞庚等149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至此,全区特级教师人数达699名。
特级教师评选工作3年开展一次,今年是评选人数最多的一年,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证书。截至2014年底,广西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466395人,在职特级教师550人,在职特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8‰。
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和教学的专家。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任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务3年(含)以上,小学和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5年(含)以上的在职教师。评选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在本学科或者专业中有一定影响,每学年至少完成一个班级本专业的教学任务,且教育教学管理成绩显著的学校领导可参加评选。此外,在职特级教师评选控制在全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
按照国家规定,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奖励,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同时规定,特级教师调离教育系统后,其称号自行取消,有关待遇即行中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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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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