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居配”政策出台 破解小区用电难题
新华网南宁3月11日电(李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区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供电企业要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抄表到户的原则,负责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新居配”的实施能有效解决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维修养护问题,实现住户、开发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供电企业等多方共赢。
长期以来,住宅区的供配电设备是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的。这一“建管分离”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在开发建设单位2年的保修期满后,一旦出现用电故障,需要更新、改造供配电设施时,负责维护管理的物业公司既无资金又无技术,造成维护主体缺位和资金难以落实,无法保障小区住户的用电需求。
“电灯经常时亮时暗,特别是在过节的时候,都换过十几个了。”居住在南宁市澳华花园小区68岁的林阿姨说,她是07年入住的第一批业主,小区经常是没有通知就停电,而且近几年越来越频繁。
“2010年的大年三十下午,小区突然停电,居民纷纷到物业和社区投诉,经过和物业、开发商以及供电部门沟通,8个小时后的大年初一才恢复供电,我们压力很大啊。”澳华社区居委会书记韦燕萍介绍,澳华花园小区90%都是经适房和廉租房,其中很大一部分住户是老人。据悉,那次停电是小区变压器突发故障而导致的,变压器属于小区产权设备,根据相关规定,供电部门是无权处理的。为了缓解小区居民的用电燃眉之急,供电部门临时调来了一台发电机,才恢复了小区部分居民用电。
“我们的电工毕竟不是专业人员,简单的故障可以处理,但是对变压器故障,特别是高压则束手无策。”银湾物业负责人无奈地说,供配电设备高额的更新、改造支出,物业根本负担不起。2013年以来,小区共发生供电故障几十起。
“居民的用电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但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韦燕萍说。
据了解,2012年12月,南宁市五一路翠湖新城小区就因供配电设施故障而停电超过48小时,涉及居民4000户近2万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居民们怨声载道。
“《办法》的实施是借鉴了20多个外省市的成功经验,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供电企业负责的长效机制。”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说,这样既能实现政府不兜底,老百姓不额外掏钱,而且用电有保障,达到政府、开发建设单位、住户、物业服务企业、供电企业各方均能接受的结果。
“全电缆入地——一次到位、两路电源——提升供电可靠性、配电房——确保安全性,实现了高标准、严要求、有保障。”南宁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助理李建良介绍说,供配电设施70年的后续维护管理、更新改造责任全部由供电企业负责,居民只需交电费即可。在平时维护方面,每月都会有专人对配电房的湿度、通风以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此外,供电部门每3年还会对设备进行破坏式实验,防患于未然,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广西电网公司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新居配’设备遇到故障后,直接联系客服上门检修。我们承诺:故障停电后,城市地区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平均45分钟,城市地区抢修到达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4小时。”李建良表示。
2010年,作为广西的先行者,南宁市开始了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建设新建住宅一户一表供配电设施并承担终身维护管理责任的试点工作,颁布了《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从2011年交房以来,小区供电设备实现‘零’故障。”瑞和家园小区物业主管向绪家介绍,他们小区是南宁市首批执行“新居配”政策的商品房小区,供配电设备的维护完全不用操心,这样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放在服务上。“住户对我们的服务还是很满意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