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元旦起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
21.12.2015 15:50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公告》明确从明年元月1日起,南宁市勒马收费站等49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保留南宁市黎塘收费站、桂林市咸水收费站等11个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公告》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对广西区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全部统一停止,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21.12.201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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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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