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更多下基层大学生可获得国家代偿学费助学贷款

10.01.2016  11:24

  新华网南宁1月10日电(记者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称,从2015年开始广西扩大毕业生下基层学费代偿力度,在广西所有县级基层工作满三年的大学毕业生,均可申请由国家代偿大学学费或助学贷款。

  在这一新政策出台之前,广西规定只有在当地29个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基层工作、毕业于广西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才可申请学费或助学贷款代偿,如今新政策扩大了补偿覆盖面,在广西所有县级基层工作、毕业于全国所有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此外,新政策提高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标准,从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提高到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为方便学生申请补偿,新政策还简化了申请材料和流程,如在广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就读广西高校的毕业生,不需再提供贷款发放证明,由自治区教育厅与国开行通过数据平台直接获取有关数据。

  在受理部门方面,由原来毕业生向就读高校申请变更至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申请,让学生工作后在当地即可办理,不必再回到高校,减轻了来回奔波的负担。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有助于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务于基层,缓解就业压力,同时为基层注入人才活力。(完)

[责任编辑: 蒋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