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集团作为国开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融资平台获自治区政府批复

01.07.2015  18:14
6月28日,从自治区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林业集团作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获得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复。

根据批复,我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0万公顷,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亿元。由广西林业集团作为统一的融资平台,向国开行贷得款项后,一部分用于自身储备林基地建设,一部分转贷给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和各市、县国有林场以及其他基地建设单位。项目还建立了风险准备金机制。

广西是国家重要的木材储备基地,为建设好该基地,2014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合作协议”,拟订了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计划2015-2020年投资393.76亿元进行项目建设,利用国开行贷款275.63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29.66亿元,国开行贷款约20亿元。

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是深化广西林业改革,打通资本市场通道,创新林业发展模式的良好契机,对建设好全国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和亚热带珍贵树种基地,加快实现林业强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广西建设以及维护国家木材战略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刘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