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部分公共自行车很受伤
坐垫遭到破坏的三辆公共自行车。(图片由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提供)
桂林 市公共自行车从10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以来,至今已运营了一个月。公共自行车的便民效果,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称赞。
然而在这期间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元素。记者从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了解到,一个月来,已经有85辆公共自行车因损坏而需进行维修,这其中有一半以上并非正常损耗,而是因为小部分人的恶作剧甚至是恶意破坏。
对此,市民和专家建议,应该从市民素质提高和管理部门加强监管两方面共同努力,让公共自行车不再“受伤”。
现象:运营一个月 部分公共自行车遭破坏
11月5日上午,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一名负责巡查维修的工作人员来到公共自行车碧水康城站点,看着一辆坐垫遭到破坏的公共自行车,连连摇头。只见这辆车的坐垫被利器划开,里面的白色海绵露出来,很是扎眼。
这位师傅告诉记者,这几天来,他已经给10辆左右的公共自行车更换了皮坐垫,而这些坐垫看上去都是被人故意用利器划坏的。
11月4日下午5点多钟,记者在位于漓江路的公共自行车甲天下广场(南)站点,亲眼看到另一种损坏公共自行车的行为。当时正值上下班和学生放学的高峰,七八名学生聚集在该站点嬉戏打闹,其中4人骑上停放在站点的公共自行车,不停向后踏转踏板,像是在玩健身房里的“动感单车”。另外几名学生则一边转动着自行车上的铃铛,一边推搡着正在车上嬉戏的小伙伴,大喊“轮到我了”。此外,这几名学生有的还踩在车架上,有的则抓住两辆车的把手玩“倒挂金钩”。过了一会,这一拨学生离开该站点,另一拨学生又马上来到这,继续玩着公共自行车。
“像这样把公共自行车当玩具的情况,在甲天下广场(南)站点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我们也进行过劝导。”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负责巡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一位家住九岗岭的市民也向记者反映了公共自行车遭破坏的现象:“一天晚上我路过信义路一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只见两名年轻人一个抓着车把手用力扳,另一个拿着类似小刀的东西在坐垫上划。我喊了一声,他们才离开。”
记者从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了解到,从10月1日至11月4日,即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已有85辆车出现各种损坏而需进行维修。这其中有一半以上并非正常损耗,而是因小部分人的恶作剧甚至是恶意破坏,它们中有的把手被拧弯,有的坐垫被割坏,还有的车筐被拆走。
影响:恶意破坏缩短公共自行车寿命
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桂林 市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前,该公司就参考外地曾经出现的一些问题,在选择车型时特别注意公共自行车的材质和性能,以保证桂林的公共自行车更耐用,例如选用了不会漏气、爆胎的免充气车胎,选用的车身是坚固的铝合金材料,防雨防尘耐腐蚀,装配时还采用了特殊的防伪、防拆卸技术……“可以说,桂林的公共自行车已经是‘全副武装’了,没想到还是遭到破坏”。
该公司负责人分析称,“由于公共自行车上的零部件有特殊的设计制造工艺,因此即使被拆下来,也不能用在其他自行车上。所以,像拆走公共自行车零件的行为,实际上是损人而不利己的”。该负责人据此判断,发生这样的情况,是有人在恶意破坏。
一位负责巡查维修的工作人员也证实说:“几乎每天都会有车辆被运回来进行维修,从损坏的程度看,较少是因为正常损耗,一半以上的损坏是因为遭到了恶意破坏。有的车辆损坏严重,需要更换部件。至今,我们在维修这方面已经花了2000多元。”
一名巡查员告诉记者,恶意破坏车辆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公共自行车站点内,发生的时间则是在巡查员下班之后。“10月底的一个晚上,瓦窑站点内停放着的8辆公共自行车的把手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该巡查员还说,这样的情况在这个站点已经发生了两次。在六合花园站点也发生过一次。
对于类似的恶意破坏行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非常痛心。该负责人说,公司对公共自行车的正常损耗有过评估,但就运营第一个月的情况看,很多车辆遭到恶意损坏,损耗的情况超出了预计,特别是被损坏的公共自行车都需要更换新配件,“这又是一笔投入,而这些投入其实都是属于资源浪费,要是大家都能够爱护好车辆,不故意进行破坏,这些维修就都不会发生”。该负责人举例说,按照计划,整车大组件的正常使用寿命是3年,把手、坐垫等零部件如果正常使用,寿命也在半年以上,但按照一个月就要更换的频率,损耗高出了好几倍。
呼吁:应追查恶意破坏行为并严惩
公共自行车从今年10月1日在桂林市投入使用以来,不仅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也为桂林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毕女士在市政部门工作,她告诉记者,以前她开小轿车上班,每月光油钱就得花掉五六百元。现在有了公共自行车,她每个月可以省下不少油钱,并且更加环保。
对于有公共自行车遭到恶意破坏的情况,毕女士表示很痛心。“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的行为很不文明,是给桂林的形象抹黑。在执法人员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希望做出这样不文明行为的人能提高自身素质,爱护公共设施。”毕女士说。
杨女士在叠彩公园附近从事销售工作,近一个月来,如果天气好,她都会选择骑公共自行车上下班,相比之前每天坐公交车上下班而言,步行的路程缩短了不少,非常方便。但她特意提到一次自己的借车经历,当时她在七星公园站点借了一辆公共自行车,骑上路后发现后轮的刹车失灵了。杨女士表示,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才一个月,不论是因为恶意破坏还是使用不当,发生损坏都很可惜,还有可能危及骑行安全。“如果大家都能把公共自行车当做自己的车来爱护,公共自行车的寿命自然就会延长,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广西师范大学退休职工李先生告诉记者,公共自行车刚一运营他就办了张卡,现在只要有空,他就会借公共自行车到处逛逛。他说,骑公共自行车出行不仅方便,而且非常时髦。李先生认为,公共自行车的维护不仅考验着管理部门,也考验着每一个市民的素质,他说:“市民在遇到恶意损坏的行为时应当及时举报和制止,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样的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抵制。”李先生还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站点安装雨棚,让公共自行车少挨日晒雨淋,这样可以让自行车“新”得久一点。
市民黄先生则建议,可以在站点和车身上设置宣传标语,呼吁大家一起爱护公物,合理使用车辆。此外,他还建议,市民办卡时应签署一份承诺书,有利于提高对租借人行为的约束力。
市民李先生表示,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抑制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行为,也应该从法治的角度出发,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予以查处、打击。
解决:从提升市民素质和加强监管两方面入手
针对公共自行车遭破坏的行为,运营公司表示,不会因为防止公共自行车遭破坏而在夜间把车辆收起来,这样做就违背了公共自行车方便市民的初衷。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为尽量减少公共自行车遭破坏的情况发生,他们会加强巡查。与此同时,他们正在与各公共自行车站点所在辖区派出所联系,希望建立警民共建快速反应通道,这样有利于公安部门及时发现破坏公共自行车行为,及时对破坏者进行 教育 或者处罚,起到警示作用。“毕竟我们没有执法权,对于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的行为,我们只能予以制止,如果有严重的破坏行为,也只能移交执法部门追究破坏者的责任”。
对此,百梓派出所教导员说,公共自行车属于公共财物,如果破坏行为被确认为恶意破坏公共财物行为,就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破坏的程度不同,处罚有 教育 、罚款或行政拘留。如果损坏程度达到一定金额,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强巡查和依法追责是抑制恶意破坏行为的一种方法,另一方面,提升市民素质是解决问题最根本的办法。
“这需要市民一起努力,提升自身对公共财物的爱护意识。大家的文明意识提高了,破坏的行为也就会减少。”市文明办主任唐述东说,在桂林市民文明公约中就有“爱护公物”这一条,桂林市利用多个渠道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推进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水准、提升市民文明程度、树立 社会 主义法制观念上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可以欣喜地看到,这些年来,桂林市市民的道德水准、法制观念、文明程度都在显著地提升。公共自行车在桂林是一个新事物,小部分人的不道德甚至是违法行为不能代表广大市民。当整个城市形成争做遵纪守法文明人的氛围时,这样的事情我相信会越来越少。”
广西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肖富群认为,破坏公共自行车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所以市民和公共管理部门都容易忽视。这就更需要社会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机制,利用各种媒体、机制鼓励正面的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抑制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关部门的管理,也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更需要持之以恒地去做。市民自身和管理部门一起协同努力,才能够让公共自行车不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