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老年人应警惕“免费讲座” 谨防受骗
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试用……今后遇到类似字眼的宣传广告,可要提高警惕了。1月21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提醒老年人消费者,防范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理性选购消费品。
推销陷阱往往打着“免费”旗号
近日,广西消委会接到举报,某商家打着“健康讲座”的旗号,吸引老年人消费者付费成为会员,领取“免费礼品”,并通过“洗脑式”的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等商品。
据广西消委会分析,从近年老年人消费投诉的情况来看,类似案例并不少见。当前老年人消费有两大特点:一是老年人已经成为养生、保健品以及理疗仪、按摩器等保健器械的主要消费群体;二是老年人有了一定的积蓄,对健康养老有能力有需求,但同时也面临着鉴别能力有限,警惕性不高,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
为此,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的消费特点,通过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并以“能治百病”“能治绝症”等夸大功效洗脑式虚假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在消费者投诉要求退货退款过程中又设置种种障碍甚至人去楼空,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出现维权难的现象。
切勿以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广西消委会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还提醒到,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标识,如“卫食健字号”或“国食健字号”的批准文号和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
据介绍,多数保健食品或多或少都宣传具有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有的甚至违规进行疗效宣传,宣称“防治癌症”“包治百病”等。为此,广西消委会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对于身患疾病的老年人不能以食代医,以免耽误病情治疗,应早日去正规医院检查身体,查找病因,对症下药。
建议老年人理性选购消费品
此外,广西消委会提醒到,消费者在选购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场、连锁店选购;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和说明书、合格证等,可以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信息。
不仅如此,消费者应该养成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的习惯,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时,要及时向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权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唐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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