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函〔2015〕987号(民管)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03.12.2015  11:34

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关于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成立登记。

  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登记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每年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