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狠抓农发项目竣工验收 打造精品工程

22.10.2015  17:38

  近年来,广西不断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方式方法,严格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打造了一批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2011-2014年,共组织完成四个年度(2010-2013年)全部国家和自治区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下达整改通知书400多份,每年针对验收整改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2014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目前正紧锣密鼓进行中。在项目竣工验收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完善制度,规范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广西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广西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6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办法》(桂财发〔2012〕28号,以下简称《验收办法》),明确了验收工作的范围、方法、程序、标准等内容,为规范有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各级探索,不断提高。为使验收工作更富成效,在每次完成年度竣工验收工作后,组织各验收小组总结归纳验收过程中取得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对验收办法不断地进行修改完善。2011年首次采取“中介参与,全面验收”方式进行试点;2012年在2011年的基础上提出了“省级组织、市级参与、委托核查、全面验收”的方式开展;2013年在全面总结前两年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委托市级和直接组织的方式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2014年将自治区竣工验收与市级验收结合,由自治区组织、市级参与的方式开展,有效缓解了基层农发机构因工作重复造成的压力大、费用高的困境;2015年自治区农发办进一步下放工作权限,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部由市级农发机构完成,进一步调动市级农发机构工作的积极性。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断探索,目前广西已初步形成高效全面、责权明确、客观透明的项目验收工作体系。

  三、坚持原则,提高水平。一是坚持第三方视角。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开展验收工作。通过第三方视角,有效缓解了财政农发机构人少事多的矛盾,化解或减少了财政部门资金使用监管的风险,增强了社会公信度。二是坚持“三本”制度,即所有项目必须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资金使用审计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三是坚持绩效原则。在严格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合规性的同时,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将资金使用的效率作为验收的一项重要标准,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狠抓整改,不留死角。在自治区验收报告出具后,针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逐县下发整改意见,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强调整改限期。同时,按照“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跟踪,适时派出专项督促组或结合其他工作对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抽查,确保整改真正到位、不留死角。通过召开全区竣工项目验收核查问题整改专题工作座谈会或全区业务培训班的形式,通报验收情况,对一些共性的问题进行分析,起到举一反三、学习借鉴的效果。        报送单位: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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