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广西着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
□ 本报记者 刘云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各乡镇(街道)监管所的建设基本达到了“十个一”的标准、县级局100%实现网上审批、两个依法行政项目建设点荣获201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创建为载体,发挥示范单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有效提高了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
广西区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预算单列工作经费,并制定下发了相关基本标准和考核评分标准。同时,广西区局充分发挥督查指导作用,经常深入到各创建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并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明确工作重点。
近年来,广西区局在20多个县局和乡镇(街道)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建设,取得了一批示范成果。依法行政项目建设点田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食品药品监管所荣获201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广西区局还通过召开现场会、在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专题报道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宣传示范成果,动员全系统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示范建设单位看齐,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广西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
截至2016年年底,广西全区1245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核定编制5024名(占广西全系统编制数的50%),人员到岗率达到86.71%,每个乡镇(街道)监管所具备了基本的执法人员和装备,实现了监管力量的重心下移。每个行政村、城镇社区至少聘任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发挥“哨所”作用,使基层监管力量得到了极大增强。
目前,广西全区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建设基本达到了“十个一”的标准。统一制作了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制度等10余种制度牌,并悬挂上墙。统一编写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等20余种执法规范,所有乡镇(街道)监管所均能正常履行职责并发挥作用。全区县级局、乡镇监管所100%开展政务服务受理工作,100%开展网上审批,初步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纵向联动,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互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一体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