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头条:广西联手周边省市加大跨区域案件查处力度
本报广西讯 201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周边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两年多来共破获跨区域食品药品案件41件,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8件。
今年5月29日,桂、黔、滇三省(区)八市(州)食品药品稽查协作联席会议再次召开,协作单位就信息互联互通、通力协同作战、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等交流经验,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应对之策,推动跨区域协作进一步深化,使省际边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长廊建设取得实际效果。
据广西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与粤、湘、黔、滇四省接壤,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省际边界线长3710公里,海岸线1595公里,涉及10市、32县(区),且边界地区多为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山区,一些不法之徒利用这一特殊地理环境从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常以跨区域作案规避监管部门的打击,给当地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针对这一问题,广西区局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于2013年开始,决定用3年时间,与周边省、地(市、州)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打造省际边界食品药品安全长廊。
广西区局首先与周边5省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稽查协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立了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大案要案联查机制、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突发事件应对协调机制、投诉举报合作机制以及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广西区局稽查局局长黄建国表示,“协作机制得到沿线各省、地(市、州)、县食品药品监管及公安部门的积极响应,在打击违法犯罪行动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查处上及时、顺利。”2013年发生在桂、湘、黔接壤的柳州地区案值上千万元的假人血白蛋白一案,案犯利用省际边界流窜作案,建立跨区域地下产销通道,涉及多个省、地(市、州),侦办取证难度极大,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列为特大案件并挂牌督办。广西区局及时启动省际协作机制,相关省、地(市、州)、县联合组成专案组,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很快破获此案,被国家总局和公安部列为“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广西区局还加强省际边界地区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截至2014年底,边界地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全部到位,执法人员全部经过两次以上省级培训。边界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力度也不断加强,每年投入近500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宣讲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管。据统计,2014年食品药品群众投诉举报量较前一年提高150%。
(李汉生 许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