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国税局“接、放、管”结合扩大简政放权成果

30.08.2015  11:51

  今年以来,广西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简政放权成果。实行审批清单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

  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及时调整和公布税务行政审批清单。截至目前,共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等49项审批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审批清单,有效防止变相审批、擅自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审批效率。统一编写《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指南》,全面梳理国税各税种共120多项涉税事项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报送资料、办理流程,免费发放纳税人,做到税务审批项目“一本通”;自主研发“依法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对包括审批项目在内的6大类涉税事项办理实行电子化流转和监控,涉税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提速率达到62.65%。经前期试点运行,拟在2015年底向全区国税系统推广使用。

  三是强化审批监督管理。针对税务行政审批特点,制定系列办法,加强审批后续管理,防范执法风险。执行减免税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审批后续管理。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督察制度,由内部专职执法督察部门定期对下级机关行政审批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局做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在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市采取“一证三码”形式启动试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区“三证合一”新增业户1375户,呈现出“企业设立更省力、企业申报更便捷、监管合力更强化、资源整合更到位”的改革综合效应。3月30日,自治区国税局报送的调研信息《广西推进“三证合一”工作有关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获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并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