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黄健立案侦查
中新广西网3月31日电 (李旭斌)最高检31日发布消息称,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日前决定,依法对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健(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官方资料显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年10月30日挂牌成立。集团股份公司是以原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以股份制的形式,整合重组全区13个市(含所辖县、南宁市及所辖县除外)新华书店资产后整体变更而成,是广西自治区政府直属的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
据广西自治区政府2012年2月6日发布的人事任免信息,黄健被任命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政干〔2011〕132号 2011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12日,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进驻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巡视工作。当时黄健以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身份主持巡视工作动员会。广西自治区纪委在2月3日宣布,称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黄健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2月16日,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存在教辅材料发行过程中存在向民营企业输送利益的问题,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重大投资方面存在亏损、漏洞和隐患等问题;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资产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漏洞和较大隐患,出现各种形式“蚕食”国有资产的现象;新华书店集团现行的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有待健全、完善,特别是所属子公司财务管理存在较多的漏洞和问题;部分管理人员违反政策规定多占公有住房,此外,还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别直属子公司大量开支会议费,涉嫌虚列款项和公款旅游;个别中层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八项规定,个别子公司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月饼等发给公司员工并赠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领导班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超标。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纪检监察力量偏弱,监督责任没有有效履行。在选人用人方面,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聘用有关联业务的民营企业老板担任新华书店集团两个直属子公司总经理;系统内部存在不少被招录人员与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属于子女、配偶、兄弟姊妹等近亲属关系的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