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发展状况简析——广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信息之十

01.04.2015  20:12

 

根据广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13年我国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 [注1] 的总体发展状况良好。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创造增加值36.55亿元,占全部文化服务业增加值216.18亿元的16.9%,占文化服务企业创造增加值183.44亿元的20%。

一、规上企业在文化服务业中创造增加值比重大

截至2013年底,广西共有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9家,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分别为2.58万人和179.5亿元。2013年全区文化服务业单位13453个,规上文化服务业单位数仅占全部文化服务业企业1.2%,创造增加值占全部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达20%。

二、有线广电传输、工程勘察设计等企业收入占比过半

2013年,广西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1.83亿元。在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中,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营业收入规模最大,达到18.21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单位营业收入的22.2%;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是工程勘察设计和图书出版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分别为16.5亿元和 13.3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20.2%和16.2%。这3类企业的营业收入总和占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超过一半。

三、营业利润较高的行业是有线广电传输、图书、报纸出版

2013年,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11.1亿元,在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中,营业利润前三位的行业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图书出版、报纸出版,实现营业利润分别是2.97亿元、1.91亿元和1.65亿元。占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分别是26.9%,17.3%和14.9%。这3个行业的营业利润总和占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超过一半。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行业营业利润为负数,如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和文艺创作与表演等行业。

四、资产总计比重大的是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

2013年,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资产总计179.5亿元,在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中,资产总计前三位的行业是游览景区管理、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和图书出版,资产总计分别是42.8亿元、37.6亿元和31.5亿元。占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分别是23.8%,21%和17.5%。这3个行业的营业利润总和占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比重超过一半。

注1: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按行业类别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三类: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其中文化制造业包括45个行业小类、文化批零业包括20个行业小类、文化服务业包括55个行业小类。本文的企业仅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指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