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启动!请让我们帮助你!
我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企业项目用地紧张……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急民营企业之所急、急民营企业之所盼。近日,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将从2019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更好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集中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随意抽贷断贷等七大突出问题
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全区民营企业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形成企业名称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和成果清单,努力解决七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随意抽贷断贷等问题。
(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用电用气物流费用等。
(三)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
(四)进一步解决重点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
(五)进一步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
(六)进一步推动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
民营企业的GDP在哪里核算、税收在哪里缴纳,就由所在地市、县(市、区)负责协调解决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实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自治区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民营企业的GDP在哪里核算、税收在哪里缴纳,就由所在地市、县(市、区)负责协调解决问题。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动解决广西百强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各市也要列出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以点带面,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商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牵头解决服务类企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易业和餐饮业等民营企业的问题和困难,将攻坚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
各级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县主要领导)要挂帅
各市、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尽力尽早解决;对职责交叉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主动对接,主动承担,合力解决;对本级或本部门职责以外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提出建议方案,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早日解决。各级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挂帅,尽锐出战,创新方法,创新举措,集中时间和精力,确保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建立攻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事结销号,件件有回音
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与民营企业对接沟通、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第一时间解决企业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限期解决;近期无可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取得企业的理解,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成果清单。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和各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开展攻坚行动。自治区、市、县非公办及有关部门建立攻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事结销号。各市县各部门每半个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情况。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约谈。
建立民营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
运用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宣传攻坚行动主要内容和措施,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推出一批攻坚典型。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参加解决突出问题都有哪些单位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推动广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简称自治区非公办)。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秦如培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绍川和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副组长,成员由44家区直单位的相关厅级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熊春寒担任。
各市、县(市、区)参照自治区做法,相应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市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近年来,我区各级非公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络服务、检查督促的作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服务民营企业,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银行、财政、税收扶持力度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台办、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侨联、自治区工商联、广西贸促会、民革广西区委、民盟广西区委、民建广西区委、民进广西区委、农工党广西区委、致公党广西区委、九三学社广西区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文化旅游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北部湾办、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
百日攻坚行动投诉反映渠道
(一)自治区、市、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各市、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非公办联系方式:0771-55934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黄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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