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03.06.2015 17:41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6月3日电(记者 李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日通报,广西决定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最低为每月700元,最高为每月1386元。
据介绍,2015年1月起广西对职工最低工资作出调整,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自治区根据最低工资变动情况进行的及时调整。调整后,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16%至2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5年1月起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还将出台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下一步还会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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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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