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主动作为引导金融服务经济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源头活水”。做好地方金融工作,引导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大财政“蛋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以来,广西全区各级财政主动作为,创新资金管理方式,筹措资金近200亿元,通过实施奖补、贴息、风险补偿、注入资本金和税收优惠等财政金融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地方金融发展的环境,引导金融扩大供给,力促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
一是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实施“引金入桂”和“引金下乡”相结合政策,对新设银行机构、网点和总部级或省级金融机构给予5-1000万元补助,支持建立多元化地方金融体系。在政策引导下,汇丰银行、民生银行、东亚银行、太平养老保险等多家境内外金融机构先后落户广西,成立了交投财务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等金融机构,填补了地方保险机构等空白。各类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形成支持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有力金融支撑。
二是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深化改革发展。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采取税收减免、专项补助、业务奖励和代理财政业务等方式,重点支持金融产业改革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和区域金融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实体经济发展融资需求相匹配的多元化地方金融体系。十二五”期间,通过政策扶持,广西农村信用社、金融投资集团、城市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证券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成功重组、改制和不断发展壮大,打造了地方金融平台;以田东县为试点的农村金融改革成功推向全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进一步创新,有力推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三是引导金融扩大供给服务经济发展。自治区财政通过实施“解两难促发展”、金融机构奖励、小企业贷款和中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财政支持金融促进稳增长、中央财政农村金融奖补、民贸民品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以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金融机构减征营业税、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减免营业税和准予税前扣除涉农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优惠政策,形成“定向补贴”和“以奖促贷”新机制,支持化解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有效激发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内生动力,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经济发展。
四是鼓励创新方式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自治区财政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扶持、全国新三板挂牌奖励、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中小企业集合债贴息、引入保险资金贴息、引入境外资金和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贴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项政策和机制,鼓励企业在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以及境外市场等多渠道进行直接融资,引导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我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推动融资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社会融资结构,运用财政杠杆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广西经济发展。
五是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新突破。针对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慢的实际情况,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了政策措施,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三年规划,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肯定。两年多来,我区政策性业务增速位列全国第二,全国排位提升10个位次。农业保险水稻、糖料蔗、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森林等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实现了扩面提质。水果、桑蚕、烟叶、水产、蔬菜、田七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全面启动。基层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为广大农民构建了农业生产抗灾救灾新机制。截至目前,全区累计筹措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亿元,其中,仅2015年筹集财政补贴资金8亿元,比上年预计支出增加4.4亿元,为农民投保总额796亿元。 报送单位:地方金融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