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广西财政加大投入支持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成效显著
广西艾滋病疫情形势比较严峻,严重威胁着广西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作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为有效减缓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厅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全力支持实施我区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大投入,保障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实施。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18.98亿元,年均增长9.84%,支持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艾滋病防治宣传、艾滋病监测、重点人群干预、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感染者管理、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等,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盘活存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需求及历年结余情况,自治区财政加大整合存量资金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2014年调整历年结转资金0.42万元,整合用于自治区龙潭医院以及桂林、玉林等市艾滋病防治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加大艾滋病防治重点课题研究、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及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等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统筹使用,突出保障艾滋病防治重点区域。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充分考虑我区艾滋病防治现状及各地财力情况,在保证完成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0.6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23个艾滋病防治重点市县的能力建设,提升重点市县艾滋病防控能力。
四、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自治区财政牵头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的项目目标、资金筹集、使用范围、组织实施、执行时间、拨付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同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按计划和程序对艾滋病救治物品和药品实施政府采购,并不定期对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均衡使用。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期间广西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取得了“三下降、二加大、三提高”的显著成效。 一是 广西每年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数连续3年保持下降趋势,环比分别下降14.18%、11.06%和15.53%;累计报告存活艾滋病病例数由2010年的全国第2位下降到目前的第3位;全区在治病人病死率从2010年的4.8/100人.年下降到目前的1.7/100人.年,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二是 综合干预和母婴传播阻断干预力度逐步加大。全区共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数从2010年的67家增加到目前的72家,500人吸毒者以上的县100%建立美沙酮门诊;全区免费婚检、孕检艾滋病抗体检测总人数从2010年的89.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41.6万人,母婴阻断成功率从2010年的95.77%提高至目前的97.09%。 三是 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艾滋病检测数、艾滋病病人治疗率明显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从2010年的84%提高到目前的91.4%;全区累计艾滋病抗体检测达700多万人次,连续3年检测总数居全国第一;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总数从2010年的46个增加到目前的100个,正在治疗、累计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数分别从2010年的1万、1.8万例分别增加到目前的4万、5.1万例。广西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