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多举措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2016年,广西召开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及8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有效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的决策部署,广西财政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通过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改进和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等多措施,努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一、双管齐下,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
一是通过“新增增量资金”,保证财政科技投入不断增长。在保持现有科技经费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广西区本级财政新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从2017年至2020年计划投入50亿元,用于支持关系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其中,2017年广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亿元。
二是通过“盘活存量资金”,集中有限财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广西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盘活广西区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相关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广西财政将通过十项措施,即“一个提高、两个简化、三个改进、四个下放”,进一步改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一个提高:即提高间接费用比重。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最高为20%、最低为13%,而原来这一比例最低为10%。此外,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取消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
两个简化:即简化预算编制、简化政府采购相关审批。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个科目,其总额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时,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简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个改进:即改进会议费管理、改进差旅费管理、改进劳务费管理。对广西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会议费和差旅费的管理,不简单参照区直各党政机关,其可以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劳务费的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了明确。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其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此外,强调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申请单位据实编制。
四个下放:即下放预算调剂权、下放间接费用使用管理权、下放基本科研业务费编制权、下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大部分直接费用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在科研项目预算(书)中予以明确后,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广西区本级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可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两年内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三、综合施策,进一步强化财政科研经费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监察、财政、科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等在内的广西区本级科技经费监督检查体系。
二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明确广西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并对其执行结果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或再评价。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法人责任、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四是加强对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
报送单位:教科文处 编辑:耿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