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岸海域环境总体良好
达到一类海水水质站位同比上升九个百分点,入海河流水质改善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公布的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显示:1~5月,广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同比有所好转。44个监测站位中,达到《海水水质标准》一类的水质站位比例为84.1%,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二类占4.5%,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无三类水质站位,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四类占9.1%,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劣四类占2.3%,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8.6%,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
此外,1~5月,广西境内9条入海河流的11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比例为45.5%,同比上升14.6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能够达到总体良好,正是得益于近年来广西不断采取整体布局、合理规划等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整体布局:构建陆海统筹、海河兼顾保护体系
为了加大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2014年,广西首次单独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
2014年6月,自治区环保厅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沿海几个城市签订《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与玉林市政府签订《南流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近岸海域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属地负责制,初步构建“陆海统筹、海河兼顾”的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体系。
今年3月,自治区环保厅与自治区海洋局共同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沿海三市和玉林市完成2014年度北部湾近岸海域及南流江流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考核,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责任。
此外,今年,广西还加快督促一批沿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沿海燃煤电厂、石化企业等重点企业实施了脱硫脱硝工程;重点推进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督促有关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煤炭、矿石散货码头加快建设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督促各市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减排力度;定期开展近岸海域水质及排污口环境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督促各市实行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河长制”,重点推进沿海三市及玉林市畜禽养殖减排工作。
合理规划:确定污染防治重点,减缓海洋环境压力
为了推进入海河流流域联动防控,广西将重点推进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港口、船舶排污治理;继续实施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督促入海河流流域加强陆源污染整治,减缓海洋环境压力。
此外,自治区环保厅已将广西北部湾近岸海域及主要入海河流南流江纳入2015年“一海四江五市”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中,组织编制《广西近岸海域“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南流江—廉州湾陆海统筹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中长期广西北部湾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