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南宁举行(图)
2018年4月3日,在中国传统缅怀逝者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由广西红十字会主办,广西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南宁市崇善颐养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新生·心声--2018年广西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南宁市举行。
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为缅怀和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及组织捐献者,树立良好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动捐献事业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来自社会各界近200余人相聚南宁,共同缅怀纪念平凡而伟大的遗体和人体器官及组织捐献者,宣传普及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理念,传递人间大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诗朗诵《大爱传承》
出席此次活动的领导有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冯国平,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远,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吴强,以及来自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殡葬行业协会、南宁市民政局及市殡葬服务管理处等区、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区各市红十字会领导、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人,全区OPO医院的代表,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器官移植康复者代表,器官捐献协调员及志愿者代表以及驻邕多家媒体的朋友们。
冯国平、梁远分别代表红十字会和卫计委讲话。活动邀请捐献者家属代表欧阳龙发言
冯国平代表自治区红十字会,向遗体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工作在器官捐献一线的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医护工作者、协调员、志愿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自2011年广西试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西红十字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困难救助、缅怀纪念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2017年,全区完成遗体捐献32例,人体器官捐献275例,共捐献大器官908个,器官捐献例数全国排名第七位;广西累计完成遗体、器官、组织捐献1089例,共捐献肾脏、肝脏、心脏等大器官2984个,眼角膜 786枚,遗体58具,让区内外3000余名患者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为医学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2011年广西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创造了许多生命奇迹,感动着八桂大地,涌现出了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最美女孩”何玥,“千里送心”好青年叶劲,全国首例器官移植后再捐献者蒙瑞江,全国检察系统首位实现器官捐献的爱心检察官宾毅,医者仁心大爱无疆的陈素贞医生,最美校长陆树金,对生命无比热爱的“好人”陈德昌,曾受助并回报社会的小祖恩等感人事迹。他们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另一个生命因他们的选择而完整、延续、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