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营改增”改革各项工作

13.04.2016  17:28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广西财税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改革各项工作。3月23日,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上午召开了“营改增”工作碰头会。 

  会上财税三家领导通报了各自目前开展的“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工作存在的热点、重点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进行了讨论研究。 

  财政厅董仕军副厅长在会上做了发言: 

  (一)强化协调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财税部门要按照既定的协调机制,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信息交流。 

  (二)抓紧工作落实。制定工作任务安排表,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倒排工作时间,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信息移交划转、技术支撑等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三)加强宣传培训。财税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要加大培训力度,分层搞好培训。 

  (四)做好测算评估。要全面测算改革对我区经济社会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及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积极争取改革红利。 

  (五)抓好两个会议。4月份,准备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营改增”新闻发布会等两个会议。 

 

信息报送:法规税政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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