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12月25日人民网广西频道报道《广西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群众挽回损失70余万元》
12月25日,广西工商系统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人民网南宁12月25日电 (张芳)今天,记者从广西工商系统201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以来,广西各级工商部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2014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33万户(次),检查农资市场2603个(次),查处农资案件1900余起,取缔无照和查处超范围经营649户,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广西工商系统加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力度。3月至12月,共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两个阶段的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的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共抽检肥料、农药941批次。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结果显示:本年度抽查肥料商品样品580批次,检验合格506批次,不合格74批次,合格率87.2%,抽查化肥5326吨,查出不合格化肥499吨;抽查农药361批次,检验合格262批次,不合格99批次,合格率72.6%,抽查农药146.2吨,查出不合格农药36.5吨。目前,根据检验结果,各地工商部门正在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案件的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为大力宣传全区工商系统“红盾护农”行动十年打假成果,避免不正当处置查扣农资物品造成二次污染,12月19日,柳州开展集中销毁全区工商系统历年查扣假劣及禁限用高毒农药活动。截止目前,共销毁假劣及禁限用高毒农药42.94吨。
此外,广西工商系统结合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实施的“放心农资工程”,推进“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共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340家。在工作中,广西工商系统制定《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各级工商部门本着优中选精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积极指导农资经营者健全管理制度、自律经营。通过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证照齐全、影响力大和示范性强的农资示范店,充分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确保农民群众购买到质优价平的“放心”农资商品,营造放心、安全的农资商品消费环境。
广西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钟华介绍,接下来,广西工商局将向社会公布今年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结果,并联合全区14个市局,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钟华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商品时,首先要去证照齐全的商店去购买;其次,购买农资时要看清经营者销售的农资是否无厂名、厂址、无出厂日期、无保质期的农资产品,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的农资产品;第三,在购买农资时不但要索票索证,而且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如购买到假劣农资,一定要及时向工商、消委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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