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消费天眼"试点观察

14.11.2014  12:3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廖晓珺  阳颜

        阅读提示:  今年3月,广西首批“消费天眼”监控设备在桂林市正式试点启用,可对监控场所的所有交易行为实施全程、无缝隙监管。如今,“人在做,天在看”的古训在桂林逐渐成为现实。在商场、市场甚至景区里的消费活动都会被高清摄像头原原本本定格下来,一旦发生经营违法行为或消费纠纷,“天眼”所拍摄的画面将成为工商部门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在投诉维权时也可以要求调阅。

        玩“躲猫猫”的商家少了

        以往,一些不良商家喜欢跟工商部门玩“躲猫猫”,明目张胆地违法违规经营,总认为“工商管理人员纵然有三头六臂,也看不到,管不着;只要抓不到,就可放心乱搞。”

        如今,针对这些不良商家行为,我区工商部门开始采取安装“消费天眼”的办法,把“探头”对准消费环境,让商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今年3月,我区工商第一套“消费天眼”系统在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农贸市场进行安装和试用,随后又在青禾美邦家居商场、象山景区等地也完成了“天眼”的安装和试用。

        “天眼”连接辖区工商所、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及12315消费投诉中心的系统,真正实现实时互动,它的首个功能就是全面细致地“监视”消费者的消费环境。

        桂林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很多商场在搞促销活动时,总会打广告做宣传,比如买二送一、或者买300返100等。很多消费者往往是看到诱人的广告后才消费,但有的商家广告承诺不兑现时,大多数消费者因为没有留存证据,诉求就失去了有力的支持。”

        “有了‘天眼’的监控、拍摄、留取证据,在远程监控信息中心的工商执法人员一旦看到商场内出现违规宣传、虚假广告,就能立即前往该处进行处理。”该负责人举例说,今年7月,在家乐农贸市场内有一家摊位突然张贴出了销售医疗器材的广告,广告语涉嫌夸大宣传。工商人员通过监控设备的远程系统发现了这一情况,很快来到市场责令商家撤销广告。

        除了监控消费现场的违规经营行为外,“天眼”还能“盯”着不少事情。家乐市场管理处的陈经理说,占道经营让市场管理者头疼,但有了“天眼”,哪个摊位占道很快就能被发现。通过“天眼”,市场管理人员还可以利用手机随时掌握场内的经营动态、安全防盗、矛盾纠纷等信息,“这大大减少了维持市场秩序所需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