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条政策“干货”! 广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14.04.2018  01:10

广西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鼓励机制

广西新闻网 南宁4月13日讯(通讯员 戚海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出台8条政策“干货”,从“理顺基层进出渠道、强化基层待遇保障、珍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这三个关键点入手,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机制,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既能“下得去、留得住”,又能“干得好、流得动”。

第一关键点:理顺基层进出渠道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尤其是乡镇任务十分繁重,但越是艰苦边远的乡镇空编越多,即使有年轻人入职也干不长久,矛盾十分突出,理顺基层进出渠道势在必行。其中,进口方面,放宽招聘条件,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出口方面,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设区市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除特殊情况、特殊职位不适宜公开遴选以外,一般应进行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单位需要,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聘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帮助基层人员“上得来”。

为防止少数高校毕业生拿基层当跳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按新政放宽条件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承诺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第二关键点:强化基层待遇保障

一是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贯彻执行国家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倾斜政策。

第三关键点:珍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限,工作繁重,2015年以来我区每年招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约1.85万人,使基层力量得到很好的充实和加强,在林改、精准扶贫攻坚、发展县域经济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珍惜好他们,就是珍惜基层的未来。为此,《通知》提出:一是设区市所辖的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参加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二是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从当下全国各省(区)、市火热的“抢人”大战来看可见一斑。据统计,2005年以来,广西全区7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基层单位就业,基层已经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发挥作用的大舞台。《通知》围绕基层政府反映人手少、老龄化严重、艰苦岗位无人报考等痛点,奋力营造基层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双赢局面。今后,广西还将在人文关怀、培训激励上下大功夫,研究制定广西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努力使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更有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真正在基层成长、成才。

【 编辑:廖志荣  作者: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