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明年底建立功能齐全的交易服务平台
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再转让,它体现的是土地使用者之间因土地交易而产生的责、权、利的关系。进入土地二级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转让、出租、抵押三种。今年初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并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在30个省(区、市)的34个市县 (区)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到2018年底,要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
据介绍,南宁市是广西区内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为此,按照国土资源部试点方案的要求,南宁市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就试点范围、交易机制和运行模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来看,试点范围为南宁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具备宗地交易的情况,包括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共计15个交易种类;在交易机制上,明确了交易应具备的条件,对分割转让、划拨用地出租监管、放宽抵押权人范围、促进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盘活闲置土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为二级市场交易的服务机构,并整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等部分职能建立二级市场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内的各交易种类,可以按照规定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也可以由交易双方自行自愿协商交易。
根据近日国土资源部的批复要求,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探索、完善试点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试点要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落实“放管服”总体要求,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核心,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着力构建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批复还强调,在土地二级市场的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交易流程,精简审批环节。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批复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服务机构,研发土地市场业务办理系统,逐步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力争到2018年底,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有机衔接、形成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