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边店在天堂 近万元办卡仅去三次美容店消失
A老板把店转让给B老板经营,或是店面从A地搬到了B地,结果会员的权益就全变了,要么新店不认账,要么被告知“你找原先的老板去”,这类发生在预付式消费中的“转店”陷阱其实不少。南宁的潘小姐、白小姐就因遭遇“转店”,导致预付消费金额“打水漂”。律师提醒,请大家擦亮眼睛,看清商家的履约能力才消费。
美容院搬迁
竟擅自处理 顾客产品
潘小姐反映,她于2010年购买了圣梦美容院的美容项目。之后,她每次到店里做美容时,都禁不住工作人员的推销诱惑,先后花了近万元,办卡购买了一个又一个美容项目及产品。此后,她仅再到店里消费过3次,就一度中断了这项美容服务。等到她想再次去消费时,却发现美容院已经搬走了。
“我一直没找到美容院的电话和新地址,此后也没能去完成我已经预付差不多1万元、多达80次的美容项目。”潘小姐说,直到今年4月下旬,她找到当初美容院给的预约卡,才重新找到美容院所在的新址。然而,当她到新址消费时,负责人却告诉她,她所买的美容项目和产品已经过期,被工作人员处理掉了,如果要重新启用会员卡,需要再花至少5000元开卡,才能向总部申请让她继续享受剩余的服务项目。
潘小姐觉得,美容院搬新店没有及时通知她,擅自处理她购买的产品也没有通知她,是不尊重消费者、涉嫌欺诈的行为,造成了她财产及精神上的损失。她也不知道如何维权,遂上广西消委会网站提醒其他人注意类似事件的发生。
分店关门
顾客被 “踢皮球”
白小姐在广西消委会网站上投诉称,她去年在园湖路的汤尼沙朗美发店充了几千元,办了1张可以打3折的会员卡。当时,店里的负责人向她许诺,南宁所有的汤尼沙朗美发店都可以使用,并且都能给她打3折优惠。
刚开始,白小姐拿着会员卡在水晶城、航洋、新民路等分店使用过。可是到了后来,各家分店都不给用了,都说是因为公司调整,会员“在那里充值就只能在那里用”。
“好吧!那我就只能回园湖店消费了。”白小姐尽管觉得被忽悠,但也只好自认倒霉。可到园湖店一看,该分店已经关门了,贴出的一张告示说:“可以去新民路嫣红店消费。”她到新民路分店消费后,结账时却被告知,不能按3折消费了,要按最低30元起消费!她跟收银员理论了一番后,才得以按3折消费。然而,店里的负责人告诉她,以后她的卡不能再来这家店消费了,“只能回你办卡的分店去使用”。
白小姐上网一查得知,被园湖店“甩客”的不止她一人,陆女士也在园湖店办卡,目前卡里尚有2000余元不知道向谁讨回;谢女士的卡里还有1200元,发型师在电话里告诉她“可以到其他分店消费”,但是她从南宁四五家分店得到的回复都是:“最多给打折收现金,不可能刷卡消费。”
律师支招
看清商家履约能力再办卡
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认为,这种预付式消费模式,一度成为一些商家眼中的提“钱”机器。预付式消费多出现在美容美发、健身运动、婚纱摄影等行业,具有涉案总金额高、牵涉消费者人数多的特点。欧阳泽明指出,办卡消费被“甩”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消委会投诉;如果经营者携款“跑路”,消费者还有必要向公安部门报案。
据了解,预付式消费投诉以中小企业居多,他们的经营实力弱,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差,信用状况不佳,履约能力不强。欧阳泽明呼吁,整顿预付式消费市场,有关部门有必要建立市场准入与管理制度,制止不良商家“甩客”、“跑路”、“圈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欧阳泽明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服务时,要看清商家的经营实力、信用状况,以判断商家的履约能力。一是办卡预付前,应多看,多选。充分了解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以及促销条件;二是办卡预付时,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能图一时方便,用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无据可依;三是在使用中,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券)。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充值以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因素,而造成损失。(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黄小娟)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