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应慎重而非“尽快”

26.12.2014  19:00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委员建议尽快推迟企业员工退休年龄,以解决企业员工退休金的问题,男性提高到65岁,女性提高到60岁。(12月25日《  新京报  》)

  延迟退休未尝不可,但延迟退休却事关许多人的切身利益,这需要慎重对待,而非“尽快”,更不能仓促出台政策,如果实施之后再补救,那带来的必然是无穷的烦恼。

  现在提出延迟退休的往往是带着极强的功利性,主要是为了解决养老金缺口。据了解,延迟退休一年可能会解决200多亿元的养老金缺口,但延迟退休不能只算经济账:目前就业压力已很大,延迟退休则造成就业更难,延迟退休究竟给工作带来什么?有时也未必就是好事。而延迟退休的老人一旦失业,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小问题。延迟退休不是不行,但却不应该是为了解决养老金,而应是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现在提出延迟退休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身体还好”——说是60多岁、70岁看起来就像50多岁的人,现在的老人身体状况总体来说还不错,平均寿命也变高了,但这不应该成为延迟退休的理由。毕竟不是每一个人的身体状况都是如此,有的人显年轻、有的人却显老。个体的身体状况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延迟退休不应该成为制度性的“强制措施”,而如果推行,就要抛弃“一刀切”的做法,应该成为一种“自愿性”选择。

  对于延迟退休需要进行充分的讨论,而更应该出台一个弹性退休制度,有专家建议,“延迟退休可以设一个最低年龄,比如男性到62岁才能退休,但是有体力和精力的人,如果愿意工作更长时间,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适当加以鼓励,并提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这样的延长退休才是以人为本,也能够被公众所接受。

  延迟退休要慎重而非“尽快”,延迟退休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却不能太着急实施,否则,逆民意的做法最终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前溪)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