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建立落实和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制度

09.10.2016  10:35

  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是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和规范对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财政厅落实和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制度(试行)》。 

  该制度对财政厅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事项范围、责任部门、办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对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制度要求承办处室收到司法建议书或检察建议书后,应当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加强与建议书制发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建议要求和整改方向,积极落实。同时,对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应当书面并且按照要求的时限回复落实情况。无法及时回复的,要与建议书制发单位沟通,取得制发单位同意。对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无正当理由不予落实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要进行问责。 

 

信息报送:法制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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